浏览量:4405 作者:互联网整合 2016-6-1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正式发布,
并将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GB7258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标准,是新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安全技术检验、事故车检验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GB7258-2012 根据GB7258-2004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用与公安交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机动车分类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提高客货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 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提高道路运行机动车的整体安全技术性能。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公共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依 据。进一步严格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等要求,为高效打击提供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要求机动车制造厂家进一步明示汽车安全气囊等车辆安全装置的 性能,以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小标)GB7258-2012的主要修改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定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除外。
注意: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本标准也不适用于场地竞赛车辆、机场摆渡巴士、沙漠车等非道路车辆,以及林业机械及矿山机械、建筑机械等工程机械。
2、 非道路车辆不准许上道路行驶,确需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许可。
二、采用了与公安交通管理要求一致的机动车分类,调整新增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修 改了机动车和汽车的定义,按照现行机动车管理分类,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乘用车和客车的合称)、载货汽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将原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合 称为摩托车,以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相适应;同时,增加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专用校 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特型机动车等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公共汽车、专项作业车(专 用作业车)、轻便摩托车等术语和定义,以使标准使用者能更清晰地理解标准相关条款适用的主体。
三、细化了车辆识别代号相关要求,以期提升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的可追溯性,更好地打击和预防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1、进一步明确了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和可视认性的要求;
2、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还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可从车外清晰识读的标有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识”的规定;
3、增加了“乘用车至少还应在后备箱标识车辆识别代号及在其他5个主要部件上标识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具有ECU单元的乘用车,其ECU应能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或能通过电子接口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的要求;
4、增加了“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允许对车辆识别代号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的要求。
四、提高了客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在提高客车主动安全性要求方面:
1、加严了客车侧倾稳定性要求;
2、规定车长大于9m的客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应装用子午线轮胎;
3、规定专用校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4、规定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5、规定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及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安装限速装置,且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调定的最大速度应小于等于100km/h。
(2)在提高客车被动安全性方面:
1、规定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GB/T 17578的规定、所有座椅均须安装汽车安全带;
2、规定车长大于6m的专用校车应采用车身骨架结构、同一横截面上的顶梁、立柱和底架主横梁应形成封闭环、从侧窗上纵梁到底横梁之间的车身立柱应采用整体结构;
3、规定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和所有卧铺客车的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4、规定专用校车前部应采用碰撞安全结构。
其他方面: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均应安装行驶记录仪,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还应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 。
五、提高了客车的防火安全性要求和安全逃生要求
(1)在提高客车的防火安全性要求方面:
1、明确了客车线束的耐温等级和波纹管等级要求;
2、规定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设置电磁式电源总开关和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3、提高了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要求及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发动机舱的隔音、隔热材料要求;
4、规定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燃料箱的前端面应位于前轴之后;
5、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2)在提高客车的安全逃生要求方面:
1、规定除设置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外,其他客车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2、细化了客车乘员座椅的布置要求;
3、增加了客车乘客门技术要求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乘客门数量要求;
4、明确了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必须设置应急门的情形及客车应急窗安全玻璃的选用要求和应急锤配备要求;
5、规定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车身两侧的车窗如面积能达到设置为应急窗的要求,均应设置为推拉式应急窗或外推式应急窗。
六、明确了校车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
*GB7258-2012关于专用校车的要求与GB24407-2012保持一致。
*GB7258-2012对校车的安全技术要求涉及除专用校车外的用作校车的其他载客汽车。
1、校车的核载要求。
2、校车的车身外观标识要求。
3、校车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要求。
4、校车的行驶记录装置要求。
5、校车所有车轮不得使用翻新胎。
6、校车不得设置车外顶行李架。
7、校车侧窗下边缘的要求。
8、校车车窗的可见光透射比和不得粘贴某些色纸或隔热纸的要求。
9、校车照管人员座位的设置。
10、校车座椅安全带的设置。
11、校车急救箱的设置。
七、提高了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规定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 ;
2、规定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的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透光面面积都应大于等于一个80 mm直径圆的面积,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车长大于8.0m的挂车及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40km/h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3、规定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位不得设置乘客座椅及不得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
4、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均应使用子午线轮胎,且应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或其他辅助装置)、限速装置(或具有限速功能)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
5、规定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后部和两侧粘贴符合规定的橙色反光带,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还应安装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6、规定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顶部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的倾覆保护装置,且该装置应装备有能将积聚在其内部的液体排出的排放阀;罐体顶部的管接头、阀门及其他附件的最高点应低于倾覆保护装置的最高点至少 20mm。
八、从确保车辆安全使用的角度增加了乘用车的部分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细化了乘用车座椅安全带的形式要求;
2、增加了乘用车应装备驾驶人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应能可靠固定儿童座椅的要求;
3、增加了乘用车车门的相关要求;
4、增加了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的原则性规定;
5、对自动变速器的性能要求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6、明确了乘用车座椅的朝向问题;
7。对乘用车(三厢车除外)的行李区长度进行了限制。
九、提高了正三轮摩托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规定若设计和制造上允许正三轮摩托车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则其最大设计车速应小于 70 km/h;
2、规定有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若使用方向盘转向,则方向盘不得设置于右侧,且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离均应小于等于200mm;
3、规定正三轮摩托车的乘客座椅应纵向布置,且与前方驾驶员座椅后表面(或客厢前表面)的间距应小于等于1000mm。
十、适当调整了机动车制动性能检验的部分要求
1、适当调整了汽车列车、铰接客车和铰接式无轨电车的行车制动性能要求;
2、增加了部分汽车后轴制动力的限值规定;
3、适当放宽了在用车制动性能时的制动力平衡要求;
4、允许检验在用车制动性能时,在不具备试验坡道的情况下,参照相关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仪器测试驻车制动性能。
十一、其他方面
1、增加了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14);
2、明确了教练车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3、增加了自卸车等装有液压举升装置的机动车的特殊要求(11.9.6);
4、增加了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规定(4.16);
5、明确了号牌安装孔的数量要求(11.8.2)。
6、细化了车辆图形和文字标志的相关规定(4.8.6—4.8.8)。
7、明确了车辆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加装、改装的限制性规定(8.1.2、8.1.3、8.6.6)。
8、细化了无轨电车的电气安全要求(8.6.7)。
9、删除了GB7258—2004的附录A至附录E。
小标)GB7258-2012制修订过程中的主要焦点
(一)标准限定车辆及其安全装置的结构是否合理
(二)双层客车是否可以用于公路客运
(三)卧铺客车是否应退出历史舞台
(四)公共汽车站立人数如何核定及运营范围如何界定
(五)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限速装置的最大调定速度如何设定
(六)专用校车是否必须采用发动机前置的布置
(七)栏板式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与发动机功率、轮胎最大允许负荷、轴荷等参数的关系
(八)乘用车副驾驶座是否也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
(九)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如何界定